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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80011
- 處分日期
- 2022/08/12
- 違規日期
- 2022/06/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檢舉車號918-UV掃街車於月眉橋下傾倒廢棄物,經本局於111年6月16日13時50分會同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到達現場,經衛星定位該棄置點為本市杉林區楠梓仙段141地號土地,該公司員工劉○○承認於當日上午駕駛前述車號掃街車至前述地號位置棄置掃街車清掃街道之雜草、廢棄樹枝、樹葉、廢土等一般廢棄物,以上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略以):「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之運輸、分類、貯存、排出、方法、設備及再利用,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17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聖賢路三八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杉林區月眉橋楠梓仙溪段(TWD67:200342、2540239)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