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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良牧場

文號
30-113-110010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4/11/05
違規日期
2023/02/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169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2年02月13日16時05分會同陳情人至現場,稽查時於該場雨水放流口排放廢污水,經查為該場廢污水收集溝外牆破損及地面龜裂導致廢污水洩漏經雨水溝,溢流至場外溝渠,查該場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事故發生三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2.現場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110808,限期於112年02月20日前改善完成。3.另陳情人表示台和畜牧場疑似繞流排放,本局至台和畜牧場周邊查察,未發現異常排放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169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來惠村中和路三一之二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中和路31-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