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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70027
- 處分日期
- 2020/07/16
- 違規日期
- 2020/06/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八德廠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含堆置場)(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5427-02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八德廠進行查核,現場發現貴公司八德廠於地號:桃園市八德區大竹段206及207號內堆置剩餘土石及砂石等逸散性污染物,與許可證頁次22/22,参、其他規定事項五所核定之地號位置不符,貴公司八德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二三五○巷三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2350巷32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