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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總廠

文號
20-112-05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5/04
違規日期
2023/03/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3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8號從事石化製程並設有廢氣燃燒塔(A902),該燃燒塔因配合歲修作業進行保養檢修,申請於112年1月20日至3月29日熄滅母火並經本局同意在案(111年12月7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1141955800號函)。本局人員於112年3月22日稽查發現,該廢氣燃燒塔於112年3月16日至112年3月20日間皆有使用情形(其中17日排放量約18,613立方公尺、18日排放量約25,681立方公尺),且由母火溫度監測值(約攝氏30-50度)可見該期間母火仍為熄滅狀態;貴廠於廢氣燃燒塔母火熄滅期間經由燃燒塔排放廢氣,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內容,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3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八號
統一編號
8576623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