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2-110013
- 處分日期
- 2023/11/14
- 違規日期
- 2023/09/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亦擔任學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按公司法第8條第1項規定:「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亦屬學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負責人,上述事項針對專責人員兼任其他公司之負責人,其受其他法令(如公司法等)賦予所需執行之法定職務,並對外代表該公司與第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即違反專業技術人員應專任之相關規定,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文到次日起,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倘未於期限內完成備查設置,將依法按次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業路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業路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