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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69
- 處分日期
- 2025/02/27
- 違規日期
- 2024/12/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3年12月20日9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有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情形,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其相關違規情事說明如下:稽查時貴公司塑膠品塗裝程序(M01)運作中(噴漆區E003作業中),惟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5)洗滌器壓降值為0mmH2O(許可規範值:20-150mmH2O),且洗滌液流率因流量計髒污無法判讀,明顯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中和里公安路一七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公安路17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