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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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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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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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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80033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違規日期
- 2018/05/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會位於桃園區春日路與民光東路交叉口之「桃園市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營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核應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結果,合計缺失16點,說明如下:一、物料堆置: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記缺失點數4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之面積未達80%,記缺失點數4點。三、裸露地表:覆蓋防塵網之面積未達80%,記缺失點數4點。四、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點數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一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與民光東路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