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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20-111-09001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9/26
違規日期
2022/06/3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執行排放管道(編號P005)檢測,檢驗分析結果:揮發性有機物(VOCs)檢測值為211ppm,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VOCs:200ppm)。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五路一一、一三、一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五路13號
統一編號
0437929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