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高氏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高氏牧場

文號
30-111-11001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11/29
違規日期
2022/09/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88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畜牧業(飼養牛隻),經本局於111年9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場污水處理設備操作運轉中,於貴場放流口處見有排放廢(污)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本局人員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驗值678mg/L、標準值 8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240 mg/L、標準值 600 mg/L;懸浮固體1,560 mg/L、標準值 150mg/L。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880元整,本案於111年10月12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4844)限期111年11月12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11月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1年11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子龍里子龍路三六六巷五一弄五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子龍段1002、1003、1004及1017等4筆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