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金沙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金沙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4002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4/10
違規日期
2017/04/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貯留作業廢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立即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40083906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仁愛村芳光巷一一之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仁愛村芳光巷11之2號
統一編號
2307692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