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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8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8/16
- 違規日期
- 2021/02/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接獲通報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精密載板事業部一廠(址設:桃園市龜山區山鶯路175、175-1號,以下簡稱欣興電子)發生火警事故並持續燃燒,經查本次火警事故原因由本府消防局調查,起火點係欣興電子T2A棟2樓,且不排除遺留火種引起火災,貴公司承攬欣興電子前揭樓層災後修繕工程,並使用乙炔氧氣明火設備高溫裁切金屬架,作業結束未善盡排除火種責任,明顯有管理失當情形。本府環境保護局於事故現場周界目視確認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已排除水蒸氣干擾)並於上、下風處監測異味污染物濃度,下風處濃度明顯高於上風處濃度,判定粒狀及異味污染物係由本次火警事故逸散於空氣中,惟未有粒狀及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一街七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鶯路175、17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