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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順昌畜牧場

文號
30-099-060006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0/06/08
違規日期
2010/04/16
違反法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4月16日。
裁處依據
違反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員山鄉蜊蜱路五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員山鄉蜊蜱路51-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