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永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3-090016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30
- 違規日期
- 2024/09/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業於113年6月5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1335129600號函同意貴公司註銷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洪家○○,並由代理人龔介○○代理專責人員3個月,惟貴公司遲於113年9月11日提出專責異動,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暨第24條第1項第1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江山里江山路八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江山里江山路八五號
- 統一編號
- 83737717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