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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12
- 處分日期
- 2020/04/14
- 違規日期
- 2019/12/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3580-06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缺失說明如下:(一)立式熔解回收爐(E001)損壞,逕自將廢液及重油輸入至其他後燃燒器(A007)進行作業。(二)旋風分離器(A004)之壓降值為8cmH2O(許可範圍為2-6cmH2O)。(三)旋風分離器(A005)之壓降值為7cmH2O(許可範圍為2-6cmH2O)。(四)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6)之壓降值為7.3cmH2O(許可範圍為2-6cmH2O)。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三路十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三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