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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90009
- 處分日期
- 2021/09/22
- 違規日期
- 2021/07/09
- 違反法條
- 宜蘭縣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9日、12日及16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於所有土地(宜蘭縣宜蘭市新張段373、377-2、380及381地號)、代管土地(宜蘭縣宜蘭市新張段366地號)及鄰地(宜蘭縣宜蘭市新張段365-1及377地號)使用除草劑並經本府農業處檢出固殺草及嘉磷塞成份,經查該地為禁止使用除草劑之土地範圍,核已違反宜蘭縣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府依同條例第7條規定處以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宜蘭縣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宜蘭縣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一○七號一一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大福路一段199號後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