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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40027
- 處分日期
- 2021/04/22
- 違規日期
- 2020/09/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院為許可病床數在五十床以上之醫療機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查原設置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柯俊名)因滯留國外無法執行業務,惟未於本局指定期限(109年8月18日)前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裕民路二七四、二七六、二七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裕民路274、276、27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