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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承工業社

文號
30-106-01002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1/13
違規日期
2016/12/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該商社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現場查獲該商社未依規定取得本局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廢水貯留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自106年01月16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未依規定取得本局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廢水貯留情事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興路八○七巷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興路八○七巷三○號
統一編號
2680856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