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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8-010593
- 處分日期
- 2019/01/10
- 違規日期
- 2018/12/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大肚區文昌路二段568號設立廠房從事食品加工業,案經本局於107年12月5日17時25分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因清洗豆腐布時不慎致白色廢污水流入溝渠致污染水溝,並經貴公司會同人員自認上述違規事實,上述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情形:經本局於107年12月6日21時45分派員前往復查,溝渠已未見白色廢污水致污染情形,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06日。
- 裁處依據
- 清洗廢水污染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文昌二街一九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文昌路二段5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