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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40043
- 處分日期
- 2021/04/23
- 違規日期
- 2021/01/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按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來函敘及,本市仁武區永宏巷46之1號疑似貴公司作為資源回收場使用,本局110年1月21日派員稽查,該址堆置廢鐵(R-1301)與本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依法辦理營業登記之批發零售業)貯存方式填報「無廢棄物貯存行為」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旨案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永宏巷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永宏巷8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