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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北投區振興段一小段173地號(部分)及179地號(部分)等2筆土地(天母樺園社區)更新地區都市更新

文號
23-113-100003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4/10/21
違規日期
2024/08/2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0點(含)以上)。(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4點]、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10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裸露區域第1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90%[缺失點數4點],查核缺失點數總計22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7)(工程名稱:北投天母樺園都更案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2建字第0133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陽光街三五一號六樓之三
違規地址
臺北市北投區榮華三路與明德路交叉口旁工地
統一編號
3849403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