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雲林縣
  3. 許運達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許運達畜牧場

文號
30-106-100003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7/10/02
違規日期
2017/08/1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3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14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647mg/L(放流水標準600mg/L)及懸浮固體455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3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麥寮鄉三盛村三盛八五之一二三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麥寮鄉三盛村三盛八五之一二三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