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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違規日期
- 2018/04/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oo家畜屠宰場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查有下列違規情形: 1.申報屠宰作業程序產出之動物性廢渣(代碼:R-0119)106年6月、10月、107年2月、3月產出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 2.申報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食品加工污泥(代碼:R-0902)106年9月至107年1月產出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 3.申報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動物性廢渣(代碼:R-0119)106年12月產出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柑園街一段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柑園街1段1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