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雲林縣
  3. 蔡東潔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蔡東潔畜牧場

文號
30-109-090018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0/09/26
違規日期
2020/06/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8,4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9年6月18日經本縣環保局派員至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340mg/L、生化需氧量:388mg/L,化學需氧量:1450mg/L(標準為:150mg/L、80mg/L、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84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墾地里光復三九之六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大園里11鄰大同路16-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