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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70017
- 處分日期
- 2024/07/16
- 違規日期
- 2024/05/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應設置環保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因專責人員離職,設置代理人,未於代理期滿(113年2月7日至113年5月6日)前15日內,完成同一類別及級別以上之合格專責人員核定設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里成泰路三段一七之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里成泰路三段一七之一號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