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7-04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4/12
- 違規日期
- 2018/03/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停止污染源操作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從事其他紡織品製造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2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設有PU皮製造程序(M01),該製造程序操作許可證核定原料:聚胺基甲酸酯樹酯為≤8公噸/年、丁酮≤2公噸/年、調製顏料≤41公噸/年。經查察105年原物料用量紀錄表,聚胺基甲酸酯樹酯為84.675公噸/年、丁酮:12.333公噸/年、調製顏料:44.928公噸/年,顯為未依許可核定內容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中里斗工二路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二路4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