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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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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關西服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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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3-110010
- 處分日期
- 2024/11/27
- 違規日期
- 2024/06/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9,3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27日前往貴區稽查,發現污水處理設施有下列狀況:1.T01-05活性污泥池與T01-06活性污泥池間設有細篩機,未登載於許可文件。2.現場次氯酸鈉添加之位置為中間池,與許可登載不符。3.T01-13細篩機下方設有濾液池,並抽送至調和池,未登載於許可文件。4.T01-07及T01-08沉澱池之污泥迴流至T01-01調和池,未登載於許可文件。5.放流口D01進行採樣,經檢驗COD為 107mg/L 、SS為 41mg/L ,皆超出放流水標準(COD:100mg/L、SS:30mg/L)。以上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93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東安里上三屯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東安里上三屯一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