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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90021
- 處分日期
- 2018/09/25
- 違規日期
- 2018/06/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碼頭煤輪清艙、積落料清理及卸煤機運轉維護工作」,於107年6月29日14時左右貴公司員工於施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2號碼頭CSU-3卸煤機油管管路固定座切割更換油管作業時,因未做好有效防範措施,致火花掉落引燃承油盤,造成大量黑煙粒狀污染物排放於空氣中,核有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亦實屬同法第82條第5款規定所稱之「情節重大」範疇。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9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因施作卸煤機油管管路固定座切割更換油管作業時,因未做好有效防範措施,致火花掉落引燃承油盤,造成大量黑煙粒狀污染物排放於空氣中,實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第5款規定所稱之「情節重大」範疇,貴公司違反本法上義務行為明顯具有可歸責性且無阻卻違法事由,爰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加重處以新臺幣100萬元整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麥寮鄉麥豐村自由路八三之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臺中港區102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