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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12
- 處分日期
- 2018/06/04
- 違規日期
- 2018/01/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月9日會同本局至貴公司下營廠聯合稽查,貴公司下營廠係屬經濟部核發具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資格之事業,經查貴公司下營廠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貴公司下營廠申報再利用產品所登載之銷售對象僅有鑄○企業有限公司、中國TIAN.xxx INTERNATION.TRADE.CO.,LTD、諭○企業有限公司,惟經查貴公司下營廠產品流向統計表銷售對象尚有騏○機械有限公司、銓○興業有限公司、潔○科技有限公司、Zheng xxxx UDA Trading Co., LTD等四家公司,顯與貴公司下營廠上網申報銷售對象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賀建里洲子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賀建里洲子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