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長亨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長亨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

文號
30-107-05001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5/15
違規日期
2018/03/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59,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現場現勘由邱有城陪同,現場查核該工地未取得本局核准公文已進行施作,目前已完成土方開挖,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9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岡科段三地號,岡科段四地號,岡科段五地號,岡科段六地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岡科段3-6地號;永安區永科段23-29、28、2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