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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3-108-120001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9/12/10
違規日期
2019/11/18
違反法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違反「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規定」(一般違規),指定產品名稱:Elizabeth Arden第五大道女性淡香精禮盒,批號:NO A0111967,有效日期:2022年12月,包裝體積比值:2.08,層數:1,超過管制標準值1,不符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一七八之一號九樓
違規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178之1號9樓
統一編號
1614862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