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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110009
- 處分日期
- 2023/11/20
- 違規日期
- 2022/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即金陞建材行)112年10月19日函申請清除許可變更,案附原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許○○離職證明書,發○○已於111年5月3日離職,惟台端(即金陞建材行)未○○離職(111年5月3日)後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111年5月18日前)報請核發機關備查,亦未於90日(111年7月1日前)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三○五巷二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305巷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