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2-110009
 
            
            
            
                
- 處分日期
 
                - 2023/11/20
 
            
            
                
- 違規日期
 
                - 2022/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即金陞建材行)112年10月19日函申請清除許可變更,案附原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許○○離職證明書,發○○已於111年5月3日離職,惟台端(即金陞建材行)未○○離職(111年5月3日)後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111年5月18日前)報請核發機關備查,亦未於90日(111年7月1日前)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三○五巷二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305巷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