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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漢高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2-107-010002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1/03
違規日期
2017/11/29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輸入之環境衛生用藥「威滅空間噴霧劑」有效成分「拜富寧」含量檢驗值為5.395%(W/W),與標示含量(7.57%(w/w))之容許誤差範圍(±12%)不符,屬於劣質環境用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8條第2款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6條第3項暨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八六六、八六六之一、八六六之二號一○樓、八六六之六號一二樓及八六六之六號、八六六之七號一三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6-7號13樓
統一編號
2392951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