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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12001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12/24
違規日期
2018/06/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6日派員至「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廠稽查檢測,貴公司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其檢測結果戴奧辛濃度為3.16,標準值為0.5(新設污染源),未符合環保署公告戴奧辛排放標準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惠來一一二之三○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惠來112-30號
統一編號
291209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