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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90013
- 處分日期
- 2018/09/12
- 違規日期
- 2018/06/26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從事餐飲業(賓帥活魚餐廳),惟未依規定設置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致產生油煙及異味,污染環境空氣品質,核已違反本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2項之規定,經限期台端於107年5月19日前完成改善。惟於同年6月26日派員複查,台端仍未設置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西路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西路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