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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別重逢冷飲店

文號
22-114-040021
裁罰機關
嘉義市
處分日期
2025/04/27
違規日期
2025/02/04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4年2月4日2時派員至貴店稽查,發現貴店於管制時間內進行伴唱視聽設備使用行為,查貴店未登記視聽歌唱業營業項目,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10年10月20日府授環空字第1105105076號公告事項第1項第4款規定,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自每日22時至翌日7時,不得從事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使用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市西區竹圍里興通路三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嘉義市西區興通路35號之2
統一編號
94368351
更新時間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