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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90005
- 處分日期
- 2017/09/27
- 違規日期
- 2017/08/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依據106年8月23日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執行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稽查記錄表辦理。2.本局106年8月23日配合基隆市警察局瑪陵派出所稽查,發現貴事業駕駛(吳○○)與助理(羅○○)以車輛(000-2307)由所屬倉庫(新北市瑞芳區連福新城00號)載運廢傢具(廢桌椅及廢木櫃等)於106年8月23日棄置於本市七堵區大同街27號旁及106年9月22日分別棄置於大華二路48、95號旁污染路面,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相關規定。3.另查貴事業未取得公民營清除許可,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2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暖暖街三七九巷六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大華二路48、95號旁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