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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120016
- 處分日期
- 2024/12/27
- 違規日期
- 2024/03/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1日環土字第1130142036號函辦理。二、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11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79號),貴公司於112年1月2日至2月3日期間自臺南市安定區蘇林段1012地號清除廢棄物(廢木材,R-0701)至再利用機構(鼎泰環保有限公司)再利用,惟經本局113年12月3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核結果,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揭營運紀錄,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7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社口里民權一街九六巷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社口里民權一街九六巷二○號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