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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08-110001
- 處分日期
- 2019/11/21
- 違規日期
- 2019/10/21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1,0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堡富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擴增處理量環境影響說明書」於101年1月5日府環綜字第1000015578號公告審查結論在案,於103年5月、103年12月通過第1次、第2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107年2月通過變更內容對照表,經查貴公司未依核定之環境影響書件內容切實執行,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第1項,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富林里成功路二段九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五小段113-4地號(桃園市觀音區成功路二段93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