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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8/14
- 違規日期
- 2020/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二林鎮原斗里斗苑路一段977號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核領有本縣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4彰府廢清字第0337號,許可量3445公噸/月〉,經查貴公司登記許可清除車輛(車號60-MX、KT-C3),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部分公告事項三、第五項修正為:清運機具應裝置之系統規格如下:...(六)載運附件一第五十三項至第五十九項廢棄物之清運機具,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每月許可量二千公噸以上者,其經許可之清運機具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完成裝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原斗里斗苑路一段九七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原斗里斗苑路一段九七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