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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60037
- 處分日期
- 2021/06/30
- 違規日期
- 2021/05/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南市下營區大屯寮段3506~3510地號等5筆地號辦理下營區大屯寮段廠房新建工程,應於施工前依規定取得逕流廢水削減計畫之核准,並據以實施。惟本局110年5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取得核准,即逕行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營前里中華街四○巷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大屯寮段3506、3507、3508、3509、351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