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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4-010028
- 處分日期
- 2015/01/29
- 違規日期
- 2014/12/01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完成日期:文到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59、61及63號規定,各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海山里東方路六一二巷七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段1432、1437地號、湖內段613-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