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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

文號
23-106-090001
裁罰機關
基隆市
處分日期
2017/09/22
違規日期
2017/07/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基隆港務分公司所屬之「基隆港東15號碼頭改建工程」工地施作機具(挖土機-KOMATSU PC200)使用油品,檢測結果,硫含量達12 mg∕kg,超過法定標準(標準值10 mg∕kg)。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基隆市中山區基隆市中正路一號
違規地址
基隆市中正區東15號碼頭『基隆港東15號碼頭改建工程』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