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城市行銷處
- 文號
- 23-108-010002
- 裁罰機關
- 新竹市
- 處分日期
- 2019/01/15
- 違規日期
- 2018/12/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處所屬「新竹公園兒童遊憩再生工程」,經查發現該工程工地周界圍籬設置未符合所提替代申請設施內容及無防溢座、物料堆置及車行路徑無防制設施、裸露地表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80%及工地出入口無防制設施,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38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北區中正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食品路、東山街口
- 統一編號
- 46806508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