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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文號
20-109-05002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5/21
違規日期
2019/11/2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有機染料/顏料化學製品程序(M02)(操證字第H3101-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213)作業中,查獲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50)之集氣閥未開啟,致製程產生之廢氣未收集至洗滌塔(A250)處理,屬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三路一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三路12號
統一編號
1545845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