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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30006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違規日期
- 2020/02/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17日至貴公司辦理民眾陳情查核作業,經查貴公司印染整理程序(M01)洗滌塔(A001)洗滌液流率為0且儀表單位為立方公尺/小時(m3/h)與許可核定單位(L/min)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十二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十二路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