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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崇牧場

文號
30-110-050005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05/28
違規日期
2020/09/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9年9月30日14時32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巡查該畜牧場(學崇牧場)放流口,廢(污)水排放中,遂本局進行水質採樣,檢測項目為SS、COD,現場pH計已進行校正並測量水質參數(如後附水質採樣紀錄表),現場檢測SS(分裝2000ml、樣品編號:1095952-W01)及檢測COD(分裝1000ml、樣品編號:1095952-W02並加硫酸至水樣pH<2後保存),樣品於暗處4℃保存。3.現場與該場業者代表廖○○確認無誤,現場業者配合度良好,本案將俟採樣結果辦理後續事宜。4.另本局於109年9月30日時分至欽從畜牧場附近道路巡查,未發現明顯空氣異味,另至放流口巡查,亦未發現豬屎異味。5.本局煩請陳情人如遇類似情事,請通報本局,以利本局查處。檢測結果1.本案為109年9月30日至該畜牧場稽查後續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2.經檢測報告結果:懸浮固體545 mg/L(標準150 mg/L)、化學需氧量2270 mg/L(標準60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3.現場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編號1080505。4.請業者於改善期限內完成改善,並報本局查驗。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崙北段三七○地號,崙北段三七一地號,崙北段三七四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裕民路63巷6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