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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2-109-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9/10
- 違規日期
- 2020/07/29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貴公司109年9月3日未具文號函辦理。二、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109年7月23日環化控字第1091015182號函移交本府環境保護局處置案件,嗣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7月29日前往貴公司(營運中心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藝文一街86號4樓之2)稽查,經貴公司負責人表示,所屬產品「滅菌王消毒錠(快速錠)(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係將已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產品「普力-600消毒劑(許可證字號:環署衛輸字第0817號)」逕行抽換產品內容物,又查貴公司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逕變更環境用藥「普力-600消毒劑」產品包裝,上開行為核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6條及第27條第1項規定。三、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8年5月20日環保署環署毒字第0980039024號解釋函說明四:「惟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最高之規定裁處。」,是以,本府環境保護局依前揭違反事實以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6條規定,從重依同法第4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6條之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里大有路三五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三五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