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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00006
- 處分日期
- 2024/10/07
- 違規日期
- 2024/05/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113年05月21日派員會同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鋅檢驗值5.65mg/L(標準值3.5mg/L)。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本局於113年8月2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89),限期改善至113年9月13日,本局於113年9月1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四七一巷七弄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東橋里中山南路471巷7弄9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