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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9-090005
- 處分日期
- 2020/09/23
- 違規日期
- 2020/08/27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毒化物管理系統發現貴公司6、7月份運作紀錄,其苯任一日運作量超過1萬公噸,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貯存任一日達1萬公噸以上者,…應於貯存場所設置甲、乙級專責人員共2人以上,其中至少1人為甲級專責人員。」。然貴公司目前僅設置1名甲級專責人員,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0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建南街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