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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20007
- 處分日期
- 2023/03/07
- 違規日期
- 2023/01/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嘉義廠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編號P00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16日查核「嘉義縣固定污染源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系統」,發現111年12月份之監測紀錄,未依規定於次月15日(112年1月15日)前傳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水管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20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